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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:招用离校两年未就业毕业生,符合条件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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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财政局下发通知,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,对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符合条件的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。

招用的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、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本市生源毕业生,不含毕业年度内应届高校毕业生。

(原标题:招用离校两年未就业毕业生,符合条件小微企业可享社保补贴)

来源:北京晚报 | 记者 代丽丽

小微企业应同时满足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距毕业时间不超过2年且其间毕业生未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等五个条件。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。社会保险补贴以当年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(不含生育保险)和失业保险的单位最低缴费标准予以补贴。